• 在html中放了一些温馨的小游戏。第一个把鼠标方上去会根据时间长短生出不同的画笔随着鼠标移动自己会有痕迹,击左键可以改变颜色。第二个给她搭配服装。可以选择眼睛嘴巴发型袖子上衣裤子腰带写字等,还可以自己变换颜色。第三个是小时候总爱玩的一个打鸟的游戏,我记得小的时候我最爱玩这个和开坦克。家里的游戏机常年都不用收回柜子里面。童年好快乐。青年好恬淡。第四个是画板,可以选择画笔的粗细颜色,然后还可以保存,下面是我刚才玩得两下子。曾经我特别喜欢什么都不用,但是现在我喜欢这些小东西,特别甜蜜。哈哈。小女人。

    这让我想起了什么。

    是不是又有人要说我扭曲了?这是一个人,看得出来么?

    哈哈。比给你。

    哈哈。华起来还挺费神的。

    真现代阿。现在很多人不就崇尚这种艺术么。。

    里面颜色不是很好搭配。

  • 这两天QQ同学一直穿着他的那双棕色的学子没有脱下来过。这双靴子是她男朋友送给他的。那天早上宿舍只有我们俩。我当时很纳闷,怎么她今天没有跟男朋友出去,跟我一起安心的当起了宅女。问她才知,原来她男朋友说懒得起床不想出去。我俩在宿舍画画,到中午,他接了个电话就下楼去了。上来的时候拎了一个跟半个身子一样大的商品手提袋——达芙妮的靴子。全深棕色,及膝,坡跟儿。她说,她男朋友早上说懒得出去是骗她的。他们昨天逛街去买鞋子可是没买。所以她男朋友今天早上一大早就出去给他买鞋子了。她嘴里给我们说不好看,但是心里甜蜜死了,一看表情就知道。

    后来,全宿舍惊叹。大家都羡慕得要死。我没有男朋友,我嘴上就说,我才不羡慕,我心里就想,达芙妮那烂牌子,而且这鞋丑死了。深棕色。白给我钱我都不穿。土鳖。但其实,我这几天每每看到那双鞋,心里就能想到她男朋友。她是多么的幸福啊。我其实很羡慕她呢。众所周知,我爱死鞋子了。啧啧。

    说到男人给女人买东西,我看过一篇文章写得挺好。女人并不稀罕男人的钱,只是喜欢这个男人的关心。喜欢他为自己买单,喜欢他心里想着自己满大街的挑三拣四。喜欢自己用着自己男人为自己挑选的东西。就好象你是属于他的他是属于你的。这跟自己的男朋友为自己弹奏为自己唱歌一个意思,或者他为你拍照都是一样的本质。

    说着说着,我就露出了我小女人的本质。我从不否认这一点,宿舍里的人见过我撒娇的样子,10个大大的眼珠子盯着我,我照样面不改色心不加速。于是,我成了最低调的撒娇王。其实,我很爱跟我的朋友撒娇,不信可以问杜健一和吗啡。我很爱说,我不。我常常想象着有一个大大的手拉着自己走在街上,然后我可以安心随意的张望着时装店里的商品,碰到感兴趣一松手就钻进去然后后面就有人跟着我,然后我就说不好看我不喜欢然后再钻出去。而且,我过马路不用看车,不用满大街的去找纯净水,不用心里念叨着逛太晚了不安全。

    多幸福的小女人啊。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幻想,我从不喜欢有人跟我一起逛街。我只喜欢自己逛街。一般人跟我逛街都会觉得我是个专业逛街的。哈哈。我不喜欢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