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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8
终于想起来了 - [耍流氓是我心情好]
在电脑前坐了好久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开电脑本来是要干吗来着,我刚才明明有一种很强烈的欲望要干吗来着。终于,我想起来,我要写日记。瞧我这破记性。
不过可惜,想起来自己要写日记了,却把好多刚才想写的东西给搞忘了。
1。我发现为什么我不对王菲那么的嗜好却总是能常常想起来他的作品了。不是因为我周围的人都特别喜欢不是因为它的声音多么多么的好听也不是因为什么别的,而是因为:他的歌都很有道理。他的很多歌词都写得很有道理(是不是应该归功林夕?只可惜门户是王菲阿)。真的,我就像记住了很多生活的道理一样的记住了他的歌词,然后顺便地把曲子也记住了。然后时不时地把那些东西翻出来思考一下,觉得真有道理,然后记忆就更加深刻了。阿哈。“有道理”就是“写得好”。现在国内的好多歌,主流非主流,他们的歌曲状态有很多很好很好的,歌词已经也有很多写得很好很好的,可是很少有能够把道理讲得非常好的。
2。我今天下午一个人偷偷跑去红旗路的川人王又吃了一次麻辣烫。擦完了兜里的整整一包纸。吃得我5孔流水。
。旺财不许笑我!我现在嘴好疼。我这种人居然都上火了。天哪。下午,我手里拿着五块钱,吃了4块钱,我心里想,要不要把那一块钱也吃掉?这样我就可以多吃两串面筋。可我突然醒悟过来,我吃完了我怎么回家啊,我还得坐公交呢,这离家走两个小时也走不回去啊,那样会露馅的。于是,我就只吃了4块钱的麻辣烫,好像是6串。一串面筋,一串蘑菇,一串生菜,一串油麦菜,一串香菜,一串豆腐。这些也是我吃火锅喜欢吃的菜。吃完之后,我的嘴唇阿那个……我当时走在去公交车站的路上明明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形容当时感觉的短语,现在给搞忘了。sun。真扫兴。哦对,过期的烤香肠!嘴就像是洒满花椒粉的过期的烤香肠。哦也。3。要想设计出简约之美我们需要太大的自信。真的,这是我这两天的心得。因为我挂科了么,所以心里有点不爽,很想要把这次内衣大赛好好做一下,虽说我知道我这次不可能获奖,不光是我,我的同学们也很少有可能,因为国内的学生没有一个人拥有正儿八经的内衣知识,我也不过上过一点基础课程看过一些内衣的小册子而已,国内连这种专业的书籍都没有啊,而且这次是国际大赛,很多国内外的内衣设计师,包括我们的老师也参加了。所以,我这两天满脑子都是内衣(不可避免,满脑子都是乳头还有下面的那个,
。)我想了很多风格的设计,其中我发现要想做出简约的作品是最难的。设计师必须要有很大的自信心才可以真正的设计出简约。像我这种刚被老师down掉的,有点没戏。当然,我是说比赛拿奖(或者说自己有自信拿出简约的作品)没戏,不是说我觉得我自己的设计事业没戏,我觉得挺有戏的。哈哈。所以不用安慰我。(不过说句悄悄话,我不想当设计师,太累了,对我而言,生活处处即设计,没必要把设计当职业。不过如果将来自己干了,那我愿意搞设计,如果我将来开了自己的服装店,喷油门一定vip哈)设计师必须有很大的自信才会有可能觉得自己这样的安排会被大家称之为美。同时,我又想到,学生必须有很大的自信才能写出犹如牛人一般平淡真实而牛比的文字。不过,据我亲身体验,这种文字老师一般是不会给高分的。大家一定都有过同样的疑问:凭什么这种句子在语文课本中要被当作课后题来问为什么,而我们自己要是写出来这种句子老师一定会觉得你这人浪费笔墨之类之类。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学生参赛,不要轻易走简约风格。没有哪个牛比设计师会来悉心审视你所创造出来的简约美。除非他真地用标尺去量你的作品的比例发现那真的就是黄金分割,可惜,我很自信的说,世界上这种评委太少了,因为如果我是评为我自己就不会这么去做。就算有,他也不会出现在决赛以外的评委台上。而且作为作者,我也不会真地拿着尺子去量一个黄金分割出来。而且,对于简约之美,如果我是一个评委,那么我一定会觉得,你这学生是不是没什么能力搞出个什么名堂所以搞出这么一个玩艺儿阿。于是,我将心比心的考虑很久之后,决定放弃简约风格。等将来我有名气了我再来做简约风格,等将来我有名气了我再告诉别人我挂的第一个科目是设计课。(是不是有点叛逆于教育制度的味儿啊?)。好了,这就是我今天坐在麻辣烫返程公交车上想的东西。想不起来还要说什么,睡告告。
哦对,今天雪又下大了,这雪下的我有点害怕,怎么还下个没完了阿,瞧着吧,什么环境学家科学家之类之类一定忙得无家可归,然后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很多学术论文面世,说着我们的地球母亲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sigh,当人类的母亲真倒霉,每天都被人怀疑更年期,被人怀疑在走向年老珠黄或者说白点就是死亡。
哦对,我今天看电影里面有个场景。男人给女人写了封信因为他要走了,信的最后落笔是,祝福:永远美丽。
我觉得这句话特别好,我当时就特别感动来着,一个美人如果能永远美丽就好了。永远是多远?千万别问我这种傻问题,我这句话就是说了那么个意思。爱多远多远去。不过说实话只能说,最好美到我审美观有了变化。换句话说就是那句,我会爱你直到我不爱你。我一直觉得,这话,真实,没错,可是挺没意思的,如果人照这样活着真没劲。还好我年轻,我有资本有心情矫情有资格说谎话而且说得人人都信。所以如果你现在问我永远有多远,即使我心里想着“问你妈阿问这种傻帽问题”,但我嘴上还是会说:永远,就是你投胎转世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爱你,就是直到宇宙都更年期等着爆炸了他该美他还是美他的。
就算我是成熟前的最后挣扎吧,有的时候我反感自己明白很多东西,我还没玩够呢。不过带着成熟的心态玩幼稚的游戏,别有一番风味呢。我喜欢那种感觉。特刺激。比傻愣愣的只是幼稚爽多了。有点室外高人的感觉。就像是以一种清高的心态做一件流氓的事情。
想不起来要说什么,睡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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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愿你永不变老,直至洪荒坠落.
也是歌词.不过也是我曾有过的几个月中心中每日默念五次的句子.